致广大居民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各位居民:
您好!
真诚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为您提供优质服务,是卫生计生系统所有人员的共同追求!针对大家普遍关心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登记审批服务、行业作风监督等问题,现做以下介绍:
一、您免费享受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
1、免费建立一份健康档案。
2、孕产妇怀孕12周内到洪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所在乡镇卫生院建档,并享受1次免费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肾功、血型、乙型肝炎等项目。另享受4次随访和2次产后访视。
3、0-6岁儿童享受新生儿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并在3、6、8、12、18、24、30、36月龄及4岁、5岁、6岁时各享受一次随访。
4、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及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根据国家规范要求每年至少享受4次随访和1次健康检查,结核病患者可享受免费定期随访。
5、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享受1次免费健康查体。
以上服务城区居民由洪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征社区卫生服务站、白求恩社区卫生服务站、富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幸福路社区卫生服务站、芙蓉社区卫生服务站、集后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洪凝街道各居委会卫生室向您提供;农村居民由各乡镇卫生院向您提供。
二、您所享受的生育登记审批服务主要包括:
1、想要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群众,应在生育前,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到夫妻一方户籍地的卫生计生办公室进行免费登记。
2、没有生育登记而先生育一孩或二孩的群众,除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外,还需要携带住院分娩实名登记记录或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到夫妻一方户籍地的卫生计生办公室进行补登。
3、符合政策可以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群众,应当在妊娠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卫生计生办公室申请办理《生育证》。
4、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在怀孕前应到当地乡镇卫生院进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并免费领取叶酸。
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离不开您的监督。如发现非法行医或者“两非”行为(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时,请及时反映,我们会认真受理,严肃处理。
服务-55
局长信箱:wlweijijut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