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标题耸动吗?
不过这就是事实……
目前对于艾滋病感染与传播
主要的方式就是性传播
在母婴阻断和血、血制品严格控制下
性行为成为了最大的危害
在当前HIV感染者当中
80%以上的感染者都是经由性行为感染的
而在这其中,又隐藏了一些“凶手”
那就是一些故意传播、恶意传播的人
潜伏在生活中
常与陌生人发生无套性行为
导致艾滋病在人群间泛滥
请注意!这些都是违法行为
今天,小编拿出点实质性内容
震慑一下那些恶意传播的人!
先来两条实例
让大家了解这并不是无中生有
年四川泸州一女子在明知自身患有艾滋病的情况下,仍以卖淫的方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元;年云南楚雄两女子明知患艾滋病还卖淫,法院以传播性病罪各判刑1年;年广西钦州一男子明知道自己患有艾滋病,仍然发生嫖娼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元。
这些处罚都适应法律依据的
既然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那么法律中就有相关条例
对恶意传播行为情况进行判定
无论是一个感染者的有意社会打击报复
还是感染者在已知自己感染的情况下
仍然不接受抗病毒药物治疗
继续与他人发生无保护措施的性行为
都是能够对其他人进行传播的
那么如何判定他的行为
是否属于恶意传播
接下来
小编摘录了法律中的相关条例
供大家参考
(PS:小编也不是学法的
这些都是在法律中摘抄的
具体如何操作、如何执行
不要问我,我是真的不知道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五条
对重伤的定义中,第三项规定“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年7月25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3号)规定: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的规定,以传播性病罪定罪,从重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认定为刑法第九十五条第三项“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所指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一)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
(二)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
今天这篇文章
一是警醒大家要注意保护自己
因为确实存在恶意传播的情况
但是更重要的是要学会
在性行为中
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
保护自己避免感染HIV或其他性病
(不要在为我保护措施了!
一看就是没听课!
还不知道的重打三十大板)
另外一点更重要的是
给那些有这些行为却逍遥法外的人提醒
你们不要以为没有人知道你们的存在
目前已经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说明你们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既然你们敢做
那就早晚会有承担后果的一天!
……
好了,小编有点过激哈哈~
不过最重要的是
知艾防艾,科学预防
在享受幸福生活的同时
做一个远离危险的健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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