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介绍:转业复员干部退档有关规定
对地方退回的转业复员干部及随调配偶档案,省军区转业办应当查明情况,区别对待。对符合国家安置政策规定的,应当继续协调地方接收安置;对因部队或者转业复员干部本人原因退档的,应当商军区级单位转业办同意,报全军转业办备案,并按照档案转递程序及时将档案退回原单位。省军区转业办不得擅自留存转业复员干部以及随调配偶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