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银保监复〔〕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新华区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冀发〔〕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新华区支公司营业场所由“沧州市新华区交通大街72号金阳新天地B座”变更为“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永济东路29号天天国际、、室”。
二、变更营业场所后,该机构不得在原营业场所办理业务。
三、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和该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此复。
沧州银保监分局
年12月23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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