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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3/7 9:22:00

最近整理了几个保险纠纷案例,都和“投保不如实告知”有关,评论区有很大一部分没有保险知识的网友认为“只要给了钱,保险公司就该赔”,完全把“投保告知”视为无物。

这个问题其实很好回答,本文就用有趣且简单易懂的方式,给大家解决“为什么保险公司投保前不调查,非要出事了才调查”这个问题。全文约字,内容方面读着不枯燥。

文章核心内容分为4部分:

1、投保告知是什么,约字。

2、投保告知保护谁的利益,约字。

3、为什么保险公司不自己调查,约字。

4、如果授权投保前调查,约字。

5、“投保告知”的内容,约字。

一、投保告知是什么

简单说“投保告知”是我们投保保险时候的一个必备环节。小名“如实告知”“健康告知”等,和我们填履历表差不多,就是保险公司罗列一些问题要求我们回答,如果我们不回答或者虚假、片面回答,以后保险公司有权利拒赔。好比医生说“你不老实说你的病情,我不好判断你的病情”一样。

投保告知的重要性,可以举个例子便于大家理解:

没有新冠疫情之前,国外到中国就是有合法手续就能入关回国;而现在从国外到中国,想要检测报告,并且无论检测是否合格都要强制隔离14天,而不是交一个“检测合格报告”就可以回家。难道国家不知道增加这么多环节很麻烦,很浪费资源吗?很明显大家都知道,海关和防疫部门设置这个环节,是为了14亿人的安全。

同样保险公司通过设置“投保告知”环节,过滤掉一部分高风险投保人群,不仅是法律允许的,也是对其它正常投保人的保护。

二、投保告知对谁有利

先说一个例子:

餐饮从业人员必须体检后办理健康证,一般有法定传染病的是不能从事餐饮业,这不是职业歧视,也不是我们杜撰。若你知道自己经常光顾的店,有人伪造体检报告或者伪造健康证,或者餐饮老板招聘时候不进行健康筛选让有传染病的人给你服务,你膈应不?

只有我们自己遭遇了,才知道很多行业设置从业条件就和前面的“到中国要隔离14天”一样,是有必要的,因为这些都是关系到“公众利益”!

保险是有很强的“公众利益”属性的,毕竟保险公司理赔的钱是从大家缴纳的保费里拿钱理赔,而所有缴纳保费的投保人就是“公众利益”,保险公司作为运营方必须保护公众利益,保护他们的保费不被人骗走!为了便于理解,这里举个有难度的例子:

某公司开发一款重疾险,元保10万,缴费20年,相当于交4万就能保10万。若第一年就有1万人投保,那么就有万的保费,理论上未来19年每年还能交万保费。大部分人基本上可以算出来。如果这份保险投保没告知环节,或者理赔也不按合同规则理赔,医院病房卖份,然后第一年这人理赔出去1亿,而第一年一共才收了万保费。这时候我们会发现需要担心的问题:保险公司多久倒闭,其它人以后出险了去哪儿找钱赔?

所以“投保告知”是对咱们正常投保人的第一道保护墙,不然大家何必提前买保险,医院躺起了再来买保险岂不是更加省钱更加有杠杆?如果可以这样操作,给大家指一条发财路子:等人临近去世时,竭尽全力买“寿险”,回头让保险公司赔个倾家荡产。

保险公司只有保护了正常投保人群的利益,它才能产生盈利,才能持续的正常的经营。而通过“投保告知”抛弃高风险人群来降低理赔率,只是多种手段之一。很多保险都是保障几十年或者一辈子,投保时大家都会关心几十年后保险公司还在不在,不在了咋办?我们一边要保险公司不赚钱,一边要保险公司经营一辈子;这和有的女人“要你天天赔,又要你每个月给足够的零花钱”,都是一个道理。

这一节内容弄明白了,你还支持那些说‘“投保告知”不重要,保险交了钱就该赔,合同规则都是霸王条款’的说法么?

三、为什么保险公司不自己调查?

保险公司为什么不在投保前自己调查,是保险公司舍不得花钱,还是没能力调查?都不是,而是法律不允许!我国有专门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条例》,非病人本人之外,其他人调阅病历必须按照本条例来,否则就是违法和侵犯隐私权。如下图

社会大众希望保险公司在投保前做调查,实际上就是“图口嗨”,保险公司按合同来都有纠纷,如果不按合同,不按法律来,谁更惨?

所以保险公司遵纪守法很重要,如上图《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条例》第20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要调阅病历有两个条件:

①合同复印件。保险都没有投保,哪儿来的合同,因此投保前调病历,还没有开始路子就被堵死了。写到这儿想到网上的一个段子:一个人和大佬喝酒,大佬指点他创业做“人工智能(AI)”;他就给媳妇说,他要钱去做“AI”,然后就被他媳妇拉黑,自己也睡门外了,创业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终止……

②授权调查材料。简单说就是我们明文授权保险公司调查我们。这条款一般保险合同上是没有的,是我们申请理赔时候,在理赔申请单上面写着。所以投保后保险公司即使有合同,也没调查授权。再说钱都收了,保险公司还会去多事儿么?在实际中,很多人在合同成立后,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说自己之前有XX问题,投保时忘了告知,过两天保险公司就通知解除保险合同,这些人有开始说“保险公司滥用保险合同解除权”,要求恢复保险合同效力。

保险公司不能随意调查,那么就只能在投保时候设立“投保告知”环节,把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都写出来让投保人、被保人回答。这种设置叫“最大诚信原则”,意思就是:我问什么你回答什么,你回答的内容我都信,你撒谎我也信,但是后果自己负责!当然,不良保险代理人在“投保告知”作梗,我们后面会说。投保时候要多个心眼准没错。

四、如果授权投保前调查

网上有这样一种想法:不考虑国家法律法规,自己可以和保险公司签授权调查。

这些想法是没错,但问题是“调查成本”谁给?

保险公司调查并不是坐电脑屏幕前,鼠标点一点就什么都能查到,这只是大部分人的臆想而已。实际上是调查人员拿着法定资料跑社保中心,跑体检机构,医院排队调查,少部分人的信息可以同行沟通。一般来说调查成本是“千元”计算。

若投保人自己给调查费:

调查后不通过,买不到保险,还得付几千块调查成本把自己查个底朝天,谁愿意给钱?如果自己本身没问题或者小问题,所以调查直接通过,而一份医疗险本身的保费才几百块,但还要承担调查费上千,万一明年换公司投保,还得重新给钱查一次,这是钱多烧手么?

如果让保险公司承担:

保险公司承担没问题,就是会直接平摊到其它投保人头上。就和相互X一样,参与的人越多平摊越高,最开始参与的人招惹了谁?假设调查一个人成本元,有人参保被调查,30个人没有通过,那么可以投保的70人就要平摊10万的调查成本。

而保险公司少则几万几十万客户,多则几千万、上亿客户,很多人还是多家公司投保,这种调查量和调查成本,医院各自要一栋楼来服务保险公司。有“授权投保前调查”的想法,大概都是建筑公司或者建筑行业有关的从业人员吧。

五、投保告知的内容?

投保问的都是和我们健康有关的内容,包括能影响健康的一些情况。

1、问生活习惯:抽烟、喝酒。

2、过去、以及现在的各种身体健康史、疾病史、体检异常、有无三高、体重偏重偏轻等根据产品定位不同都有差异。

3、其它:问直系亲属有无遗传病、大病史;问在其他保险公司是否有已经生效的保险;问收入;问职业。

上面这些问题很多人认为有的不重要,所以不告知或者虚假告知,往往就在以后理赔出问题。举例,意外险的职业问题,前面干建筑的职业,为了节约点儿保费,去投保社保局坐办公室这种风险职业,工作时出事保险公司绝对不赔,就会产生纠纷。

又例如,有公司问在其他公司有什么保险,实际上是为了匹配我们投保时填写的收入,如果收入低在别家公司已经有高额的同类保险,再投保就有点儿不符合经济情况,也带有一定的恶意投保倾向。

目前“投保告知”常见情况:医生说不重要,但是保险公司却很重视;这时候我们跟着保险公司走是没错的。体检报告仅表示体检时候身体的指标,保险保的是未来不确定,保险公司会联想这些异常恶化之后的理赔问题,点儿“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的做法。

一般来说有“投保告知”、“健康告知”环节的保险,会把我们告知的内容附在合同中。若发现保险合同上的告知情况和自己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有可能是业务员动了手脚,或者我们自己勾选填写错误。

特别说明:

最近发现有个别公司耍小聪明,健康告知看起来宽松,但却在“投保须知”“特别约定”里面增加了很多属于“健康告知”的内容。这种行为就和去游乐场买了门票,进去后告诉你还有单独收费项目……

保险中“特别约定”这里面的条款效力是大于保险合同本身的,在专业术语中“特别约定”叫做“批单”。举例子,医疗险在通用合同条款写的是报销社保内用药,而“特别约定”又增加了自费药可以报销。

最后

如果看了本文还有“我都给了保费了,为啥“不如实告知”有权不赔”这种问题,考虑到理解能力,只能用一个不怎么雅观的举例来说明:

某女准备和现任结婚,婚前男方家人旁敲侧击某女的过往感情、工作等情况,某女是社会人,手段高明地绕过了这些问题;婚后才发现某女没有生育能力,男方偶然知道某女曾为多个前男友怀孕,并从事过特殊工作,才导致现在的不孕不育。

如果还有“我都给了保费了,为啥“不如实告知”有权不赔”这个问题,就相当于前面这个案例中,用“娶都娶了,不孕不育是前男友导致,又不是现任造成,不能离婚”,来阻止男方离婚是一个道理。

保险“未如实告知”导致的纠纷,其实就是“你不仁在先,就不要怪我不义在后”,所以我们一定要认真对待,怎么问怎么回答。保险的“投保告知”“健康告知”一般都是问:“你有没有以下情况”?我们只能选择“是”或者“否”。

这里说一下,大家最怕的不良业务员,他们的操作方式是这样的:

1、根本不给你说有“健康告知”“特别约定”这回事儿,直接帮你选择“否”,或者给你说全部选“否”,不过现在还是比较少见。

2、简单问“有没有住过院”,但是却不问其它的这种最常见,他们直接全部选“否”。比较常见,一般是不专业的新人或者没有遇到过保险纠纷的从业人员。

3、最过分的:仔细问了,然后你也仔细回答了,最后给你说“核保通过了”!他们直接在保险公司系统全部选择“否”,相当于没问你,你在保险公司系统中属于任何问题都没有的“超优体”,然而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要避免遇到不良业务员,我们自己就要做好一定的保护措施,例如明确告知,我们的聊天是被录音的;或者说拿到合同后第一时间看合同中附带的“投保告知”“健康告知”,看看业务员有没有乱操作,有的话立刻向保险公司以及保险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发现上面情况后,一般不建议联系业务员,人家都已经骗你了,你还联系又有什么用?

全文完

欢迎大家讨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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