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查拉扯着一名男人前往检测室,要对方进行HIV检测。
因为今天早上阿查在蹲厕的时候,发现自己菊部有精液,才意识到自己昨天晚上对方偷摘了安全套,发生了高危性行为。
他很慌张,质问对方为什么偷摘安全套,但得到的是对方支支吾吾的回答。比如,戴套不舒服。
对方一直很抗拒进行HIV检测,直到阿查报案,对方才承认的。由于目前还在72小时内,医院咨询HIV阻断药(暴露后预防)的事宜。
恶意传播HIV的界定
比如,阿查遇到的这种「对方在明知自己是HIV感染者的情况下,仍中途偷摘安全套」的情况,就属于很典型的恶意传播案例,是可以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
而针对「使用安全套」或者「HIV感染者体内的病毒载量达到检测不到」的情况下,目前国内的法律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根据CMAJ(加拿大医学会杂志)的一项研究,当HIV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疗并且病载连续低于拷贝/ml时,在性行为中传播艾滋病毒的风险可以忽略不计。
所以,加拿大司法部认为,「根据我们的研究结果,相关判例法和其他因素,加拿大司法部得出结论认为,刑法不应适用于病毒载量连续低于拷贝/mL的HIV感染者。」当然,刑法也不适用于使用安全套的人。
但是,如果对方也并不知情自己的HIV感染状况,你们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无套性行为,是不属于恶意传播的。
由于HIV检测存在窗口期(检测不出,但体内含有HIV,具传染性)的原因,也出现部分即使事前检测阴性,而后感染HIV的案例。
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安全套仍是十分必要的。
恶意传播HIV是违法的
我国关于「传播性病罪」的规定在『刑法』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但是「传播性病罪」的罪名并不适用于没有谋利目的的恋人、伴侣。这是因为本罪中明确规定了以牟利目的卖淫嫖娼行为才构成本罪。
直至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实施的『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明知自己感染HIV而故意传播给他人的行为」确定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并明确感染HIV属于刑法上规定的「重伤」。
该司法解释认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属于「明知」:
1.医院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就医或者检查,被诊断为患有严重性病的;
2.根据本人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
3.通过其他方法能够证明行为人是「明知」的。
传播性病行为是否实际造成他人患上严重性病的后果,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郑雪倩表示,「从刑事的层面讲,如果按照故意伤害罪论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说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恶意传播HIV应该怎么办?
如果被恶意传播HIV,请把这一点篆刻在心上:HIV是有阻断药的。
在发生高危性行为的72小时内,应该尽快求助当地的疾控中心、医院获取HIV阻断药物。
如果正确按指南服用HIV阻断药,成功率还是很高的。
其次,你应该在过程中保持冷静,留存好相关证据(比如录音),然后报警。
必要时刻,依照法律流程提起诉讼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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