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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变动保险成遗产潍坊一市民保单被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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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6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1日讯买保险,其实更多的是买一份保障,潍坊市民范女士打来电话,说自己也投了一份新华保险,但是这保障却被别人给领走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保单被理赔“受益人”不知情?

年,范女士投了一份新华保险,投保人和受益人是她,被保险人是她的丈夫。其中吉星高照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和重大疾病险的保险时间是到年,每年交费元。交满20年可以领分红和本金,并且在这期间被保险人出现疾病或者去世也能得到相应赔付。

年,范女士的婚姻关系发生了变动。范女士与丈夫离婚了,离婚之后这份保险范女士也想不交了,但是退保会亏很多钱。于是范女士抱着不亏本的想法,算了一笔账,只要把分红险交够16年再退保,她便能把这些年的本金拿回来。

为了保证不亏本,范女士这些年是按时交纳保险费用。但是就在今年交费的时候,保险合同突然出现了变化。

“年到了续费的时间,我发现保单终止。我就打到保险公司的查询,人家说是这份保单已经赔付完毕了。我作为投保人,作为受益人,在我没有收到任何一条信息,不知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已经赔付完毕了。”范女士给记者提供了关于这份保单的赔案详细信息。理赔类型为被保险人疾病死亡,赔付金额为元。

那事情真的象范女士说的那样吗?记者与范女士来到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了解情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理赔中心负责人吕先生告诉记者:“投保人和受益人确实是范女士。但是在保单存续状态他们两个人离婚了,这个有法院判决,后来离婚了投保人没有变更。那么她就继续交着费,那么合同继续有效的。事故发生以后,我们新华保险根据他发生的事故和他提报的材料我们进行了核实。”

夫妻关系变动保险成为遗产?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理赔中心负责人吕先生解释,这份保险是被保险人的母亲,也就是范女士的前婆婆来申请赔付的。可是合同中受益人明确写着是范女士,为什么被保险人的母亲可以申请赔付呢?

理赔中心负责人吕先生说:“根据保险法,事故发生时他们俩婚姻已经处于离婚状态了,不是存续状态了。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应认定未指定受益人,这种情况下受益人指定就无效了。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无指定受益人的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那么遗产由谁来继承的法律规定,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是什么范围,是他的父母,事故发生时的配偶和他的子女。”

根据相关法律,如果在被保险人身故理赔时,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身份关系发生变更,那就等于未指定受益人,理赔的保险金额就变成了一份遗产,但是范女士却提出,自己认为保险在理赔过程中手续不齐全,有漏洞。范女士说,在保险理赔时,她作为投保交钱的人,并没有收到新华保险的通知。

对此,吕先生表示,在理赔的时候不会通知她,因为她不是权益人。

但据范女士介绍,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由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保险合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等材料。

负责人吕先生说:“提供保险合同是什么意义,是证明我和这个被保险人在这个新华保险公司有保障。当时他的母亲来申请理赔她完全有保障。并不是非得说把这个保单合同拿来以后我才能赔。什么事都是得讲道理的,换位思考,我如果是权益人在你保险公司有保障,你说是保单没在你手里我就不给你赔,明显我认为是不太合理的。”

新华保险:系统显示手续正常

听到这个答复,范女士提供了她认为可以证实理赔过程有问题的证据。

“因为每一份保单我都绑定了一个掌上新华,因为我打开我的掌上新华他明确的显示在索赔的过程中是资料不齐全赔付的。”范女士说。

据新华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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