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实施之后,不仅将登记结婚前隐瞒重大病情作为无过错方可以撤销婚姻的情形之一,而且还赋予无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原告因此得到了最有效的维权途径。
昨天(1月4日),新年的第一个工作日,一场法院的判决冲上热搜第一。
男方婚前患艾滋未告知婚姻关系被撤销冲上热搜第一
原来丈夫婚前隐瞒患有艾滋病,怀孕的妻子得知实情后,决定终止妊娠并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
该案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宣判。法院表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判决撤销原告李某与被告江某的婚姻关系。
“隐瞒”成本案关键
经上海闵行法院审理查明,原告李某与被告江某经人介绍相识后,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订婚后双方开始同居。年6月,李某怀孕,双方登记结婚。登记不久,江某终于向妻子坦白,其已身患艾滋病数年且长期服药。虽然李某坚持表示其所罹患的艾滋病已不在传染期内,传染李某及其腹内宝宝的可能性极小。最终,李某确实并未被传染,但丈夫的病依然让李某无法接受。尽管两人此前感情基础不错,但李某在几经内心挣扎思量后,还是决定终止妊娠并向上海闵行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
此前,按照原来《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其中,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指的是——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二、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至于禁止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明确加以列举,而是采用概括性的规定。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许莉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表示,从婚姻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来看,“像患有严重痴呆症的病人或严重精神疾病的病人,因无法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也没有办法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就属于禁止结婚的范畴”。
同时,以往《婚姻法》规定,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事实上,艾滋病能不能结婚一直存在争议。但从相关法律来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并未被禁止结婚,而是暂缓结婚。”许莉告诉记者。
《艾滋病防治条例》中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而《母婴保健法》中规定,艾滋病属于指定传染病。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因此,上海闵行法院表示,本案中,被告虽然患有艾滋病,但经过长期的药物控制,已经不在传染期内,因此若原告起诉要求宣告婚姻无效,将无法得到支持;而若原告起诉要求撤销婚姻,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不过,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新增了“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虽然哪些疾病属于重大疾病,法律上并没有明确列出。但按照以往的标准,那些被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应该属于重大疾病的范畴。”许莉表示,“本案的关键还是在于男方婚前‘隐瞒’了自己患病的事实,《民法典》其实也是保护了婚姻双方的知情权。被隐瞒一方可以因此提出撤销婚姻”。
上海闵行法院法官认为,《民法典》实施之后,不仅将登记结婚前隐瞒重大病情作为无过错方可以撤销婚姻的情形之一,而且还赋予无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原告因此得到了最有效的维权途径。
此外,关于《民法典》是否适用于本案也存在异议。对此,上述法官认为,本案中,原、被告登记结婚时间虽然在《民法典》实施之前,但却在《民法典》颁布之后,且原、被告的婚姻状态一直持续至今,所涉可撤销情形属于《民法典》的新增规定,从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出发,按照有利溯及的原则,法院最终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艾滋病人也能有正常家庭
除新增可撤销婚姻的条件以外,《民法典》其实还将《婚姻法》中禁止结婚及无效婚姻条款中关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相关内容删除。
许莉表示,民法典在将其修改后,疾病将不再是结婚的障碍,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结婚,这也是保障了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
而随着现代医疗的发展,艾滋病也已经不像从前那样让人谈虎色变。但很多健康的配偶在得知另一半有艾滋病之后,仍很难接受。
记医院感染科副主任医师王新宇答疑解惑。
案件中男方称自己虽然患艾滋病数年且长期服药,但他的疾病已经不在传染期内,因此传染妻子的可能性极小。什么叫艾滋病的“非传染期”?王新宇教授解释,虽然医学专业中没有“非传染期”这个概念,但大家一般可以理解为长期服药后血液中几乎检测不到病毒,这个时候患者传染性极小,“目前针对艾滋病的抗病毒药物治疗可以有效抑制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的复制,使血液中的病毒降低到检测不到的水平,在这个阶段感染者通过性生活将病毒传播给别人的几率约等于零”。
不过,对于艾滋病至今还没有实现真正的“治愈”,因此患者需要长期坚持药物治疗,如果停药,病毒就可能反弹。“业内提的是功能性治愈,就是指服药情况下,感染者免疫功能基本正常,可以和正常人一样生活。”王新宇补充道。
案件中女方怀孕,那么孩子有可能感染艾滋病病毒吗?王新宇表示,只有孕妇自己感染了HIV才可能通过母婴传播途径(主要是分娩时)传播给自己的孩子,如果妈妈没有感染,那么就不存在孩子感染的情况。且目前艾滋病的母婴阻断技术已经很成熟。
王新宇认为,从医学的角度讲,并没有什么传染病是不适合法律上的婚姻的,但性传播疾病在得到控制前,如果双方发生性行为,感染者就可能将疾病传播给对方,造成传染病的传播和扩散,无论是艾滋病,还是像梅毒和淋病这些传统意义上的“性病”,都是一样的道理。
在家庭中,如果有人患传染病,王新宇认为家属最应该做的是鼓励和督促患者坚持治疗,普通接触不会传播感染艾滋病,病毒尚未转阴时性接触存在感染的风险,一定需要做好防护。如果意外暴露,一定要在暴露后第一时间到专业机构咨询,必要时接受暴露后的抗病毒治疗预防感染发生。
王新宇介绍,目前国内对艾滋病和结核病患者政府提供统一的治疗,有定点的诊疗机构,抗病毒药物统一免费发放,一般都是口服药物,多药联合治疗,也就是传说中的鸡尾酒疗法,以保证所有的感染者都能得到抗病毒治疗。此外艾滋病感染者还会得到免费的病毒载量检测。
“HIV感染者只要是早期就开始正规治疗,完全可以和正常人一样工作和生活,其预期寿命和正常人相比,相差无几。”王新宇说。
最后,记者想用电影《最爱》中的一句台词收尾:“无法苛责人性能有超出常人的包容。惟有坦承,是最大的自信。”
来源:新民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