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医院治疗白癜风用什么方法 http://baidianfeng.39.net/a_bdfnzhm/131014/4271263.html句容市石狮小学传染病防控工作流程图
石狮小学传染病个案、聚集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
一、法定传染病报告标准
1.甲类(2种):鼠疫、霍乱。发现后2小时内报告。
2.乙类(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人感染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炭疽中的肺炭疽应2小时内报告外,其余乙类传染病均应于发现后24小时内报告。
3.丙类(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感染性腹泻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手足口病。发现后24小时内报告。
水痘、恙虫病参照丙类传染病报告。
二、聚集性疫情报告标准
1.在同一班级或宿舍(≥1例/周)出现疑似甲类传染病疫情,应在2小时内报告。
2.在同一班级或宿舍(≥2例/周)出现疑似乙类传染病疫情,应在24小时内报告。
3.在同一班级或宿舍(≥3例/周)出现疑似丙类传染病疫情,应在24小时内报告。
4.在同一班级或宿舍(≥3例/周)出现同一系统的相似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呕吐、腹痛、腹泻;等等)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学校内易高发的传染病)
1.流感:1周内,在同一学校、幼托机构出现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发生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不包括门诊留观病例),或发生1例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2.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1周内,同一学校、幼托机构发生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1例及以上。
3.细菌性痢疾:3天内,在同一学校、幼托机构出现10例及以上细菌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4.手足口病:1周内,同一幼托机构或学校发生10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5水痘、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1周内,同一幼托机构或学校发生10例及以上水痘、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6.结核病: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
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于2小时内上报。
石狮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明确学校校长(园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可由校医(保健老师)兼任,在校长(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疑似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
二、疫情报告要求
1.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3.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4.明确报告流程:班主任发现班级有疑似病例后,及时请校医(保健老师)检查,经校医确认并统计,达到聚集性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的,疫情报告人立即向校领导报告,并按照工作规范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和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5.发现传染病个案、聚集性疫情或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不明原因疾病)除按上报流程进行规范报告之外,还应积极主动配合辖区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调查。
石狮小学晨检、午检制度
1.学校、幼托机构应严格执行晨检制度,明确卫生室(保健室)是晨检工作的督促管理部门,具体做好晨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学校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晨检和报告,幼托机构由园医(保健老师)负责。
2.班主任、园医(保健老师)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做到“一看、二问、三摸、四量”。一看:肤色、有无皮疹、情形;二问:有无腹泻、腹痛、发热等不适症状;
三摸:有无发热、发冷;四量:必要时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发现学生有发热(腋温体温计读数≥37.0℃)、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眼结膜充血、腮腺肿大、咳嗽或身体异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校医(保健老师)要及时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如怀疑呼吸道传染病患者,应让其及时佩戴口罩。
3.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及管理制度
(1)晨检结束后,班主任填写晨检记录表(附表1),并于当天上午第一节课下课前交由校医汇总,若班上无学生出现异常情况,班主任要进行“零”报告;若发现聚集性情况,校医(保健老师)要应及时向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发生疑似传染病的学生必须回家或在学校专设隔离室隔离,及时诊治,不得带病上课。
(3)校医(保健老师)每天根据晨检情况及时进行汇总(附表2),如发现聚集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不明原因疾病的,应按照附件2、附件3的流程和标准,及时报告。
(4)学校发生疑似传染病、疑似聚集性疫情或暴发疫情时,班主任或园医(保健老师)应在每日下午第一节课前增加午检,内容同晨检;寄宿制学校,安排宿舍管理员进行晚检,内容同晨检。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学生在该传染病的最长潜伏期内,与其他班级学生在乘坐校车、用餐、游戏和体育等活动时要相对隔离。
(5)在传染病流行的高发季节,学校应尽量避免举行春游、秋游、运动会、晚会等集体活动。如不可避免的,学校在活动前应加强晨、午、晚检,充分隔离传染源,及时规范处理公共场所呕吐物,避免疾病传播流行。
(6)在晨检时间以外,师生、教职员工中发现有疑似传染病患者,均有责任及时向校医(保健老师)报告。
(7)因晨检不落实责任制,或落实不到位导致学校或班级出现传染病疫情,对事发学校进行倒查,对缓报、瞒报、漏报者严格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备注: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者有重大疫情发生时,启动应急响应,增加午检时段,程序和标准同晨检.
石狮小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1.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请假,医院证明。如因突然发病,医院开具证明者,由家长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医院证明。
2.各班班主任应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