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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
一、
如遇以下向公众集资的情形
务必提高警惕!
提高警惕!
1.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
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4.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
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
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7.
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8.
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
“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二、
投资理财注意事项!
1
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2
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3
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购买保险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4
注意保护个人信息,